假設陸勞來台仍然享有最低薪資保障17280,減掉勞健保扣除額至少還有16K左右,所以應該不會是25K的一半!所以新鮮人找工作應該要拿出勇氣提出最低32000的薪資需求!
東園國小的老師江芳存先生這樣教育孩子們:
月薪4萬和月薪2萬的兩個人的收入的落差要如何區別,以數學概念的基礎告訴我們,他們的薪資水平差距兩倍,但是江老師說,他們的薪資水平可能差距五倍以上,這個算法是將月薪扣除租屋,水電,食膳等生活雜費,假設兩人每月的固定支出是1.5萬,這樣兩人每月的實際所得差距就變成了2.5萬比0.5萬,江老師淺顯易懂的說明貧富級距並不是單純的倍數差別,也告訴孩子們社會的複雜情況並不是單純的數字就能夠說明清楚.2006年,我剛開始找工作時,我只記得父親曾酸我一句話:你們年輕人太計較薪資所以失業率才這麼高,從此我找工作薪資欄全部都是"依公司規定"直到現在依然如此,我第一份工作從22K的扛棒店開始做起,還要扣掉每天老闆娘叫便當的錢以及勞健保,每月實際所得不到20K,我更能深刻體會.同樣是坐在電腦前提案出圖,MSN打屁聊天吹冷氣的科技公司相比,日常生活上獲得的自信心才是成就一名員工力爭上游的動力而不是最低薪資這個數字!
上一代留下許多可怕的舊思維,好比國內資方對待勞工的態度一般,員工似非公司的資產,壓低薪資所得才是老闆的實際資產,這種以勞力密集,壓低成本的打工企業,確實成為台灣企業轉型的一個阻礙,釣蝦場的釣客也永遠不會了解海釣的那種放長線釣大魚,險中求利的樂趣;新聞常強力放送:新鮮人找不到工作,企業也找不到員工,然後旁邊在附加一篇企業主抱怨現在新鮮人能力差的短文,難道還要推託成教改失敗或廣設大學的錯誤嗎?大型企業每年拿納稅人多少錢假借產創之名行壓榨低階勞工之實,製造不出幾個高薪資水平的職缺,才是真正的企業無能!